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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国人大】陈保华代表:扎实有效推进社会信用建设

2019-03-06

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、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裁 陈保华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建设。在国务院有关部门、单位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探索与协力推进下,我国社会信用建设在很多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。但是,社会信用建设的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人民群众企盼不协调、不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。
当前影响社会信用建设成效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社会诚信缺失。由于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,商业欺诈、制假售假、偷排污染物、偷逃骗税、学术不端等不良现象屡屡发生,漠视法规、不执行合同契约、不兑现承诺、不遵守公共道德等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,严重影响信用主体对社会信用建设的信心与积极性。二是社会信用机制发展不均衡、不协调,严重制约社会信用健康发展。与公共信用机制相比,市场信用机制存在明显“短板”,影响相互之间的互补、互动和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运转。信息孤岛和信息滥用问题突出,网上虚假交易、恶意差评和利用网络交易炒作商家信用等现象时有发生。三是国家层面社会信用立法滞后。现行法律对契约关系的维护和债权人的保护不够,信用机制缺少法律保障,出现“失信成本低、守约成本高”的社会怪象。社会信用建设涉及面广,平台建设、信息征集、市场培育、奖惩手段等工作的推进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,需要法律给予强力支撑。
为扎实有效推进社会信用建设,现提出以下建议:
一、协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诚信文化建设
信用体系具有工具性特征,它以改变交易双方信息对称性的方法,改变市场规则和社会行为准则,形成新的制度环境,引导人们将诚信价值准则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营造不敢失信、不能失信、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。
协同推进要坚持政府有力推动、企业主动作为、社会共同参与、公民普遍响应,把政府、企业和社会力量汇集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个环节。要力求在治理重点领域、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,在激励守信、惩戒失信上见实效。同时,要坚持问题导向,积极探索道德教化和制度约束的契合点,促进信用主体增强诚信意识,形成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。
二、努力完善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
要重视数字技术应用,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技术,打破信息孤岛,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。要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,推动实施事前承诺、事中分类管理、事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。要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,全面建立各领域信用记录,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网络。要补齐市场信用“短板”,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、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的作用。要重点治理政务领域的失信行为,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、惩戒失信。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治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、政府监管等一系列机制,实现信用体系建设由量变到质变的跃升。
三、抓紧国家层面信用立法
近十年来,地方信用立法实践积累了一定经验,国家层面信用立法条件基本成熟。鉴于现阶段我国正处在向成熟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,社会诚信缺失和信用交易风险两大问题都比较突出,需要建立比西方国家更为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,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制定具有基本法属性的信用法。立法目的是: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创新社会治理机制,提高社会信用水平,增强诚信意识。将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、司法公信列为信用法的基本范畴,从而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良法可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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